(一)制定落实政策法规。
围绕创新型甘肃建设,修订《
甘肃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甘肃省专利保护条例》和《
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研究制订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健全技术市场、培育民营科技企业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甘肃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及其配套政策,加大企业研发投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二)突出体制机制创新。
探索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有效途径,促进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开放共享,加大创新人才培养使用力度,拓展科技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营造宽松和谐的知识创新环境,加强科技系统的统筹协调,完善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具有甘肃特色、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创新体系。改革科研评价机制,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要建立以应用为导向、以成果转化为核心的科技评价机制。整合现有科研机构资源,增强科技资源集成和产出能力。
(三)提升市县科技能力。
以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为依托,促进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以技术创新工程为依托,促进科技成果在基层转化应用,提升区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各类示范基地建设,辐射带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市县科技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大科技计划和经费向市县倾斜力度,着力改善市县科技工作基础条件。建立市州科技进步监测评估体系,健全市县科技进步和创新考核机制。扶持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提升科技发展能力,建立健全农牧区科技服务体系,推进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新技术应用与新产业发展,提高农牧民科学文化素养和生活水平。
(四)推进技术创新工程。
探索建立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创新机制。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在关系产业发展的重大工程技术领域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提升集成创新和装备成套能力。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支撑行业和企业的技术开发与产品升级能力。“十二五”末,累计建设100家创新型企业、300家高新技术企业和30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力争培育10个具有核心关键技术、年产值上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50个国家自主创新产品。
(五)创新科技投入机制。
构建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格局。强化各级政府对自主创新的投入责任,加大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平台、公益性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各级财政科技投入增长幅度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并明显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建立科技经费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体系,提高财政科技经费使用效率和效益。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科技投入风险基金,加快科技与金融的有效结合,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科技金融合作模式。积极推动科技保险、科技企业集合债券试点,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新创业投资领域,培育发展一批科技创新型上市公司。
(六)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知识产权维护能力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和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四大工程。推动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知识产权工程师制度,引导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完善知识产权的奖励机制和专利预警机制,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加快知识产权深度开发与经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管理,促进专利成果产业化。积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组织协调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开展技术标准的开发应用研究,使技术标准运用成为提升产业科技竞争力重要组成部分。
(七)统筹科学技术普及。
贯彻落实《
甘肃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推进公益性科普事业体制与机制改革创新。各级政府要统筹协调、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加大科普投入,加强科普场馆建设,提高科普场馆运营质量。科技计划实施与科学普及相结合,建立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的科研设施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制度。积极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继续办好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等科普活动,利用互联网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工作。研究制定促进科普事业发展的配套措施,形成科普事业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八)营造创新文化氛围。
大力培育全社会创新意识,倡导创新精神,鼓励创新创业,激发创新思维,活跃学术气氛。建设良好的科研诚信环境,遏制科学技术研究中的浮躁和学术不端风气,倡导勇于创新、宽容失败,崇尚竞争、力戒浮躁的创新文化。积极开展内容丰富的群众性创新活动,形成科技创新的社会合力。
八、健全科技规划实施机制
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是本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的重要条件,要从组织领导、监督检查、配套衔接等方面,形成规划实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与协调,切实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摆到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建立定期专题研究科技工作制度,完善科技部门与其他部门在政策制定、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协调与联动机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科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宏观管理,加大规划的执行力度,提高实施效率,切实增强整合科技资源、组织重大科技活动的能力。要按照规划总体要求,把规划目标、重点任务纳入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推动规划的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规划宣传,增强社会各方实施规划的主动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