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启动实施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
(渝教高〔2012〕3号)
各市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按照《重庆市中长期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重庆市高等教育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总体部署,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精神,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遴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遴选推荐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引导高校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师队伍、实践教学、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影响本科专业发展的关键环节进行综合改革,强化内涵建设,提高专业建设水平,为本校其他专业和其他学校相关专业提供改革示范。
二、基本要求
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预期成果显著;建设周期一般为4年。
三、申报条件
(一)必须是本科阶段正在开设的专业,原则上为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教育部已批准的目录外的专业;
(二)必须具有三届以上(含三届)毕业生;
(三)专业带头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
(四)已遴选为国家级和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均可申报。
四、申报限额
普通本科高等学校1~2个;独立学院1个。
五、申报材料
(一)学校正式文件,纸质一式1份;
(二)重庆市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基本情况简表(附件1),纸质一式5份;
(三)重庆市高等学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改革方案(从改革目标、改革内容、预期成果等方面论述),纸质一式5份;
(四)“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表(附件2)纸质1份。
六、申报截止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3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请于截止日期前将上述材料纸质件寄送至我委高教处,电子版上传至http://gjgl.cqupt.edu.cn。
联系人:市教委高等教育处常烨、李翔,联系电话:60393034、63857512;重庆邮电大学代劲,联系电话:62460703。
附件:
1.重庆市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基本情况简表
2.“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