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11―2012年)的通知
(淄卫字[2011]155号)
各区县卫生局、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局,高新区卫生处、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淄博基地,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落实2011-2012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任务,根据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11-2012年)的通知》(鲁卫科教国合字〔2011〕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淄博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11-201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卫生局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淄博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
培训实施方案(2011-2012年)
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根据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11-2012年)的通知》(鲁卫科教国合字〔2011〕24号)要求,特制订2011-2012年淄博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以下简称“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全科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㈠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结合实际,统筹兼顾,与前期开展的社区卫生骨干培训做好衔接,根据培训对象、既往接受培训的情况进行分类培训,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
㈡按需施教,注重实效。转岗培训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在从事或拟从事全科医疗的临床执业医师为对象,以增强全科医疗服务团队工作能力为目的,以提升培训人员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全科医疗岗位任务需求为导向,按照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分阶段安排培训,注重过程管理,确保培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