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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换发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和开展第四届全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出版质量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1、省直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出版单位将换发准印证文件材料于3月20日前直接报送省新闻出版局。

  2、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济南铁路局、胜利石油管理局新闻出版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内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出版单位换发准印证的初审工作。初审完成后,写出本辖区内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换发准印证的总结报告,连同相关材料于3月20日前统一报送省新闻出版局。

  二、第四届全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出版质量综合评估工作

  此次换发连续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工作与开展第四届全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出版质量综合评估同时进行。凡2011年底前取得《山东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均参加此次出版质量综合评估。

  本次质量评估,按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的要求,参照《社会科学期刊质量标准及评估办法》和《科学技术期刊质量评估标准》,从政治、业务、编辑和出版四个方面对全省2010年和2011年出版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进行出版质量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届时省新闻出版局将通报出版质量综合评估结果。被评估为优秀级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建议其主管、主办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在本次评估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级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报送评估材料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注销其准印证。

  请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出版单位按照要求报送样报样刊。

  (一)报型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

  报送2010年6月份和2011年12月份出版的样报各一份。

  (二)刊型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

  按照以下刊期要求报送样刊各一本:

  1、半年刊、季刊、双月刊报送2010年、2011年全部样刊。

  2、月刊、半月刊报送2010年双月、2011年单月出版的样刊。

  请各地各单位在提交换证材料的同时按以上要求提交样报样刊。报送的样报样刊不予退还。

  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府综合楼7楼;

  电话:(0531)86061723、86061707;

  传真:(0531)86061723;

  网址:http://www.sdxwc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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