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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管理评估表(6)

  鉴定所(站)名称:(盖章)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评 估 内 容

评估

分值

评估方法和标准

自评

结果

评估

结果

大项

中项

小 项

6

鉴定实施要求

30分

6.6督导反馈

应有对质量督导员的工作反馈表单,且能按规定及时地反馈到其派出部门。

1

抽查反馈表单。没有的不得分。

 

 

根据质量督导员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情况。

1

抽查反馈表,检查整改方案,未根据意见和建议整改的不得分。

 

 

7

证书发放要求

2分

7.1信息上报工作

经鉴定合格的考生信息应及时上报证书管理部门,上报的信息应准确无误。

2

抽查有关资料。发现问题不得分。

 

 

8

能力建设情况

6分

8.1队伍建设

定期组织所(站)管理人员、考务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及考评人员培训工作。

2

查阅有关培训记录。没有的不得分。

 

 

根据承担的鉴定职业需要,组建专家队伍。

2

查阅有关资料。没有的不得分。

 

 

8.2信息化

建设

所(站)应具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的办公自动化条件。

1

现场检查。办公自动化条件较差的不得分。

 

 

所(站)应采用信息网络工具开展鉴定业务工作。

1

现场检查。没有使用的不得分。

 

 

9

质量监督反馈

5分

9.1责任书

所(站)应主动与上级部门签订质量管理责任书。

2

查阅责任书。没有的不得分。

 

 

责任书应有落实方案,并应有专人负责。

2

查阅方案、现场提问。落实情况好的得2分;有方案但落实不力的得1分;无方案的不得分。

 

 

9.2投诉咨询电话

所(站)应设立和公布专门的投诉咨询电话,并运行良好、反馈及时。

1

现场检查.没有的或运行不好的不得分。

 

 

10

鉴定

收费

情况4分

鉴定

收费

鉴定收费标准严格按物价、财政部门公布的规定执行。

2

检查相关财务票据帐目,有问题的不得分。

 

 

财务

管理

鉴定收费,主要用于支付场地、设备折旧、考试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命题、阅卷、考务、检测等的费用。

2

 

 



  附件2
  2011年度鉴定情况统计表

  鉴定所(站)名称:(盖章)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报告期: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序号

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高级技师

(一级)

合计

合  计

01

 

 

 

 

 

 

按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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