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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利厅关于成立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成立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水利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及我省《实施意见》,确保优质高效如期完成各项水利改革发展任务,经厅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统一组织对全省水利改革发展的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杜昌文 省水利厅厅长

  副组长:孙义福 省水利厅副厅长、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

  马承新 省水利厅副厅长

  张建德 省纪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组组长

  赵 青 省水利厅副巡视员

  成 员:姜延国 省水利厅办公室主任

  隋家明 省水利厅人事处处长

  杨增文 省水利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邢仁良 省水利厅财务处处长

  唐传义 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处长

  宋书强 省水利厅水政法规处处长

  徐希进 省水利厅建设处处长

  赵振林 省水利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处长

  高希星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处长

  刘长军 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处长

  岳富常 省水利厅机关党委副书记

  凌九平 省纪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组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建设处,负责日常工作。

  主 任:马承新 省水利厅副厅长

  常务副主任:徐希进 省水利厅建设处处长

  副主任:姜延国 省水利厅办公室主任

  凌九平 省纪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组副组长

  工作人员从各处室(单位)抽调(名单附后)。

  二、职责范围

  按照集中领导、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原则,统筹安排针对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各项督导、督查、稽察、巡查和监督检查活动。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集中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除防汛抗旱、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检查外,厅里原则上不再另行成立有关监督检查的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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