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小清河执法管理综合整治活动集中整治阶段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市水利局:
自开展小清河执法管理综合整治活动以来,沿线各级水利部门高度重视,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执法台账,按时完成了省厅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准备阶段和自查排查阶段圆满结束。自6月份起,综合整治活动已进入攻坚克难的集中整治阶段,这是综合整治活动的重点和难点阶段,时间紧,任务重。各市水利局要再接再厉,从为历史负责、为人民负责的高度,发扬水利人不怕苦、不怕难的精神,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小清河管理秩序。为做好集中整治阶段的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整治是水政执法的重大举措,是一项必须按时完成的硬任务、硬指标,各市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毫不松懈的抓好集中整治工作。要召开集中整治专项工作会议,按照全省小清河管理暨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的要求,统一思想,全面部署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各市要调配思想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的精干力量,成立案件稽查小组,分解工作任务,落实执法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大对集中整治工作的投入,保证集中整治的顺利完成。要将集中整治和防汛工作结合起来,查处影响防洪安全的违法行为,确保小清河安全度汛。
二、强化执法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各市要对照执法台账,逐一研究处理措施,制定详细周密的集中整治工作计划。7月底前各市执法台账违法案件结案率要达到40%以上,8月底前将执法台账所列违法行为基本处理完毕。要敢于碰硬,不畏艰难,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要加强执法巡查工作,加大现场查处力度,逐步实现由事后查处向预防为主、防查并重的转变。要善于借风扬帆、借水行舟,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实行部门联合执法和上下联动执法。水利系统内部要加强沟通协调,水政、纪检、防办、工管、小清河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共同推进集中整治的开展。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支持,尤其是公安部门的支持配合。个别危害和影响较大的案件,由省水利厅挂牌督办。
三、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查处违法案件,规范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推行执法公开制,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深入到乡(镇)、村一线,耐心向沿线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做好宣传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避免激化社会矛盾。执法人员要保持廉洁自律,增强服务意识,坚决制止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现象,真正做到依法办事,为民谋利,树立水利部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