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开展省管企业综合分析制度试点的通知
(鲁国资董监函〔2011〕4号)
有关省管企业监事会:
为增强对省管企业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监事会熟悉企业情况的优势,深入查找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探索建立省管企业综合分析制度,经研究,拟在部分省管企业监事会进行综合分析制度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形式和内容
省国资委召开综合分析会议,由试点企业监事会主席就所在企业进行分析发言,全体委领导听取分析,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的竞争优势、自身发展存在的问题与风险以及与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存在的差距等。每户企业分析时间限定在60分钟内。
二、时间安排
会议初步定于11月中下旬召开,会期两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请有关省管企业监事会认真准备,围绕企业的竞争优势、存在问题和差距等方面进行专题调研,并进行深入全面剖析。分析材料要求客观准确、翔实周密、文字凝练、重点突出,主要侧重问题差距和对标分析,其它方面的内容不要超过整体篇幅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