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加强“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将“三农”保险服务重心转移到涉农最前线,通过基层政府部门指导和监督,合力打造一支熟悉农村基层情况、精通农业生产业务、掌握保险专业知识的队伍,有效提升“三农”保险的基层服务水平。
  (四)是确保“三农”保险依法合规经营的必然要求
  通过加强“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将保险机构网络延伸至乡(镇)和村级,使服务触角延伸至涉农一线,实现“网络到村、服务到户”,从而为强力推进承保理赔到户提供依托和支撑,切实做到“三农”保险依法合规经营和规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遵循“政府引导、政企联办”的指导思想,坚持“短期有效、长期有利,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严格标准、注重实效,规范操作、合规运行”的基本原则。昆明市人民政府负责“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昆明市分公司”)负责具体的推进实施工作,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协作下,建立健全有关各方协同推进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建设模式
  以“中心辐射、村级延伸”为基本模式,“依靠政府、借力推动”,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将人保财险昆明市分公司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的保险营销服务部升级为“三农”营销服务部,作为人保财险昆明市分公司扎根于农村地区的正式营业机构,组建专业团队,行使所辐射区域“三农”保险销售、服务和协调指导辖区及周边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点)的职能;
  各县(市)区和乡(镇)两级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协调,依托涉农部门共同设立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以下简称“三农”保险服务站),行使服务及组织宣传职能,作为连接保险公司营业机构与农村客户的桥梁;
  在各行政村建立保险驻村联络员队伍,依托乡(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推动设立村级“三农”保险服务点(以下简称“三农”保险服务点),进一步向村级纵深延伸保险的服务能力。
  四、建设内容
  (一)网点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1.机构建设
  各县(市)区政府“保险昆明行动计划办公室”内设“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专岗,各相关职能部门指导、配合、协助保险公司“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