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积极创造条件,加强青少年对外交流。定期选派优秀的足球教师(教练员)和品学兼优、有发展潜力的青少年球员,到国内外足球发达国家和地区进行交流,学习足球先进足球管理模式和现代足球理念,提高足球技术水平。
3、不断在青少年中广泛深入推广兴趣类足球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足球冬、夏令营、足球小论坛、足球文化节、足球技艺展示等兴趣类活动,创办青少年足球期刊,提升青少年对足球的兴趣爱好和培养,满足青少年对足球活动的需求。
(七)加强理论研究,健全专业机构
1、在秉承新疆青少年足球的传统技术的风格上,统一足球技战术发展方向,按照U系列年龄组编写普及理论指导教材,并贯彻到实际教学当中;结合青少年足球普及工程的开展,不断地修正和完善青少年足球联赛和校园足球活动的相关文件,以保证青少年足球普及持续稳定地发展。
2、健全青少年足球(校园足球、业余体校、足球教师、教练员等)专业指导委员会的组建工作,保证各专业指导委员会逐步发挥职能作用,成为专项工作机构和指导机构。
3、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教育厅将自治区青少年足球联赛纳入到《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评定计划,获得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体育局共同主办的自治区青少年足球联赛决赛、总决赛阶段的初中组比赛,参照《
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可申请授予国家等级运动员称号。
(八)加强各方面的联系,建立良好的互补关系
1、加强与教育与体育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倡导“体教结合,优势互补”。提高学校对体育工作及开展足球活动的认识,达成青少年足球普及工程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的共识。使青少年足球普及工程依靠教育部门的协作、依托学校共同来培养后备人才,走“体教结合”之路。
2、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建立广泛的协调关系。足球是一项对社会与经济具有重要影响的体育项目,青少年足球普及工程不仅仅是教育和体育部门及学校的事情,还需要取得政府、企业及社团等更广泛的社会支持,还需要建立协调的配合关系,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九)加强青少年足球普及工程宣传工作
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传播等媒介要高度重视青少年足球普及工程的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青少年足球普及工程坚持重在参与,重在普及的宗旨,倡导让青少年在足球锻炼中享受快乐,在快乐成长中增强体质的“阳光体育,快乐足球”的理念,倡导树立青少年正确的体育道德的观念、树立青少年足球崛起的信心和青少年足球崛起则中国足球振兴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