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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打假保农”活动的通知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打假保农”活动的通知
(甬农机管〔2010〕5号)


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总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机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劣农机坑农害农行为,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按照2010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六部委《2010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农业部《2010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现将2010年我市农机“打假保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农机维修点、农机生产经营企业为基础,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为重点,全面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积极开展农机产品的质量调查、投诉和打假工作,确保补贴机具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及时处理重大、突发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补贴机具的行为。
  二、工作重点
  (一)广泛开展农机打假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机打假工作,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及时曝光典型案件;结合“五五普法”和“3?15”,积极开展农机普法下乡活动和现场咨询活动,广泛宣传政策法规,接受农民的投诉和咨询,普及农机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农机产品及配件质量监管。一是结合春耕、双夏、三秋等农时季节,会同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农机产品及配件质量监督检查,从源头上保障农机产品质量安全。二是督促农机销售经营部门完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进货验收档案。对未按规定建立产品质量和经销档案的,要督促建立,对拒不建立或抵制建立的,要依法查处。三是加强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的质量监管,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质量保障督导工作。在主要农时季节和产品旺销季节,选择重点企业、政府补助购置农机具,实施企业生产条件和农机产品质量的调查、跟踪和监督指导;组织开展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状况调查。四是完善投诉举报制度。要充分利用农机质量投诉网络,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完善举报制度,发动全社会参与;要建立与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直接联络渠道,提高质量纠纷处理的针对性、时效性。五是及时处理重大、突发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各地农机部门要建立重大、突发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应急机制,及时处理好重大、突发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补贴机具的行为。六是要建立健全农机日常监管工作制度和监管工作档案,如实记录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做到有查必有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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