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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创建水稻机插高产示范方的通知

  全年绩效考核分数大于90分为优秀,70分为合格,低于70分的将取消年度机插高产示范方资格。
  对于全年绩效考核为优秀、合格的机插高产示范方进行通报表彰,并在有关项目安排和专项资金上予以优先立项。

  附件:1. 2011年宁波市创建水稻机插高产示范方申请表
  2. 创建水稻机插高产示范方测产申请表
  3. 创建水稻机插高产示范方测产记录表
  4. 水稻机插高产示范方示范标牌
  5. 县(市)区水稻机插高产示范方现场绩效考核评分表

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1
  2011年宁波市创建水稻机插高产示范方申请表

承担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示范方地点

 

面积(亩)

 

主栽品种

 

早稻--连作晚稻

单季稻

主要工作措施:

     

主要技术措施:

     


  附件2
  创建水稻机插高产示范方测产申请表

单位名称

 

田块地点

 

品  种

 

水稻类型

 

面积(亩)

 

播 种 期

 

移 栽 期

 

成 熟 期

 

基本苗数

 

插秧机类型

 

育秧方式

 

有效穗(万/亩)

 

成穗率(%)

 

实粒数

(粒/穗)

 

结实率(%)

 

千粒重(G)

 

理论产量(KG/亩)

 

主要技术措施

 

 

申请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农机局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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