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甬农机安〔2011〕17号)
各县(市)区农机(农林)局(站):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农机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深入推进 “安全生产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各类事故明显下降,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趋好。当前,我市正值盛夏高温、台风季节来临,影响农机安全生产不稳定因素增多,个别地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精神,现根据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意见》(农机发〔2011〕5号)和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知》(农发电〔2011〕11号)要求,就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65次常务会议、农业部安委会2011年第2次全体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张德江副总理考察调研安全生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始终坚持从零开始”的理念,始终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通过严格监管,少发生一起事故、少伤亡一人,就是一份贡献、一份政绩”的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从源头抓起,从基层抓起,从现在抓起,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农机安全隐患大检查
各级农机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近期农机事故易发、违章多发的突出问题,对运输机械、田间作业机械、设施农业装备使用情况;对使用农机安全技术检验装备,依照国家有关标准检验把关情况;对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对农机技术培训机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教练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农机维修网点执行管理制度,有关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在8月25日前,由县级农机部门牵头组识,采取企事业单位和合作社自查、行业检查、上级抽查等方式进行。在9月15日前,市局组织督查、抽查和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