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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申报截止日期为每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立项。

  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学校申报的课程进行立项评审,评审合格的课程将正式立项为市级立项建设的精品课程。立项评审依据申报条件和精品课程评审标准中相关的要求。

  (三)建设。

  学校是精品课程建设的主体。学校要在全面规划专业内涵建设的基础上,根据骨干专业特色与课程设置的要求,制订科学合理的精品课程建设方案。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立项建设的课程进行指导。

  精品课程建设的周期为两年(对于新立项还未进行建设的课程原则上要求有两年建设周期,对于前期经过课程改革已经完成建设并已成功实施两轮以上的课程可根据我局通知直接提交评审)。建设步骤分为定位专业发展方向和培养目标、确定精品课程、确定采用的课程模式及设计开发的技术路线、课程设计开发(形成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材、教学资源)、教学实施等环节,并根据技术要求的提升不断完善。

  (四)评审和认定。

  课程建设完成后,根据市级精品课程评审的具体标准,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我局正式认定并公布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具体评审要求和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组织保障。

  (一)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由我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统筹,具体由我局教研室组织实施。

  (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规划,加强对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精心选题、精心组织,切实提供人、财、物的有效保障和技术支持,不断推动学校内涵建设和专业课程的整体优化,加强科研与教学的紧密结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保障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落实。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要加强对辖属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附件:1.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略)

  2.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联系人信息表

  3.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略)

  4.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评审标准

  附件2
  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联系人信息表

  单位名称:

联系人姓名

工作部门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如qq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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