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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魅力岭南学生DV创作活动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魅力岭南学生DV创作活动的通知
(穗教办〔2011〕99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青科教协会,市教育局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DV科技创作活动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魅力岭南”学生DV创作活动的通知》(粤电教函[2011]7号)精神,决定组织我市中学生参加广东省“魅力岭南”学生DV创作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报名

  凡符合省教育厅[2011]7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中学生均可向所在学校报名,参加本次DV作品创作评选活动,并按省教育厅的要求制作作品、填写相关报名材料(纸质一式2两份)及电子版,报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送我局;市教育局局属学校直接报送我局。申报作品名材资料可在广东省教育厅网站(www.gdhed.edu.cn)、广东省教育基础教育信息资源中心网(www.gdedu123.cn)和广州青少年科普谷(www.gdhed.edu.cn;www.gdedu123.cn;(http://kpg.gzedu.gov.cn/))浏览、下载。

  二、评审推荐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局将委托专家组对各区(县级市)汇总上报的作品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和建议,我局确定向省推荐“魅力岭南”学生DV创作的广州市优秀作品,并同时,向获得推荐参加广东省“魅力岭南”学生DV创作评选的广州市优秀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三、申报时间

  本次评审推荐活动委托市电教馆、市青科教育协会和 广州市美术中学负责组织实施。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和我局所属学校于2011年9月25日前,将作品(含电子文档,电子邮箱电子文档发送至: gzqkjx2002@163.com)送广州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秘书处(广州市童心路1号首层,联系人:王同聚,黄淘桃,联系电话:83490534,、15820243701),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关于组织参加“魅力岭南”学生DV创作活动的通知(粤教电函〔2011〕[2011]7号)(略)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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