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意见


  (五)加强社会监督。要积极营造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深入揭露中小学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的危害,积极宣传政府部门大力整治的决心和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积极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依法查处的重点案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深入采访,开展舆论监督,公开曝光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中存在的问题。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网址,建立信息员队伍,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通过加大新闻宣传和发动群众举报,教育从业者,警示违规者,震慑犯罪者,鼓舞广大群众。

  四、落实管理责任

  中小学教辅材料问题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各地“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版单位的主管主办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管理职责,健全责任追究制,使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组织协调。为了确保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省新闻出版(版权)局、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和通报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

  坚持属地管理制度。各市、县(市、区)新闻出版(版权)行政主管部门、“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化综合执法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强化管理责任,切实履行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制、发行和市场监管职责,并形成长效机制,坚决纠正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改变中小学教辅材料的泛滥状况。

  坚持主管主办制度。《出版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对所属出版单位出版活动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并应当配合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所属出版单位执行各项管理规定”。作为出版单位的上级领导部门,出版单位与主管主办单位应是隶属关系而不是挂靠关系,主管主办单位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担负管理职责,制定有效措施,严禁所属的出版单位违规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出版发行。

  五、近期工作安排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