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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促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发展的意见

江苏省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促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发展的意见


各直属工商局: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创建活动,夯实工商部门服务“三农”发展基础,切实促进我市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现就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促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四个统一”的标准要求和“三型工商”的工作理念,从服务农村改革、支持“三农”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大局出发,深化推进“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创建活动,紧紧围绕富民强镇和高效农业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基层工商部门身处农村、贴近“三农”的优势,运用工商登记、商标广告、市场合同等监管职能,积极采取服务、指导和监管的方式,营造良好的农村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继续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2年努力,基本实现“三个促进”、“三个提高”和“一个建立”的工作目标,即促进村镇高效特色农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促进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促进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量进一步大幅提升;工商队伍服务“三农”发展的主动性提高,工商工作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核心工作结合程度提高,工商部门的工作效能、依法行政和服务水平提高;建立起有利于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平稳增长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服务我市农村改革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积极支持农村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大力培育发展农村市场主体,壮大农村经济规模,鼓励淘汰落后生产力,扶持高效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农业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服务农业招商引资项目,主动靠前服务,排解疑难问题,简化办事程续。认真执行国家外资准入产业政策,简化外资准入条件,提升外资准入效率,积极引导外商直接投资属于国家鼓励、允许类农林渔牧及有关行业。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及时办理股权出资登记,积极支持股权质押贷款,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壮大农村经济规模。
  (二)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管理条例》,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农村群众自发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不收费的规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发展提供方便、快捷的登记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业开展经营和提供服务。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生产,建设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引导农户积极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比例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4个百分点。同时,积极引导各类属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性质的农村专业协会转型取得经营主体地位,支持涉农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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