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甬土资发〔2011〕82号)
各县(市、区)、卫星镇国土资源局(分局):
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宁波市国土资源“一张图”工程建设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今年4月底市局已经完成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的软件开发工作并已经在奉化投入运行。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并按时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推行执法监察管理系统建设,是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的需要。系统通过程序设定,将违法案件查处流程固化到软件程序中,保证在审批环节依法行政,明确责任,规范审批,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推行执法监察管理系统建设,是实行阳光执法,强化廉政建设的需要。系统通过分权分责确定权限,确保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过信息公开机制,规范各个业务工作流程,使外业执法巡查、网上审批等工作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推行执法监察管理系统建设是进一步强化土地督察,服务社会的需要。土地资源的紧缺务必要求严格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同时违法用地的日益猖獗要求切实执行土地执法巡查工作和政府问责制,通过执法监察管理系统建设将违法用地信息通过网络及时发布到各个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扩大督察范围,提升督察效率,强化社会服务。
二、执法监察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明确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工作规则及流程
系统工作规则和流程是执法监察管理系统的工作核心。要以法律和上级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结合各地执法监察工作实际,明确执法监察管理系统工作流程。目前,市局已根据各县(市)、区的实地调研情况,汇总并梳理了执法监察管理工作规则及流程,各地需加以明确,严格执行。
(二)按统一要求做好系统所需硬件设备的采购工作
客户端用机、执法车辆与GPS设备是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保障。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采用市、县、所三级应用模式,即系统软件平台由市局统一开发,数据库集中部署在市局,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和各国土资源所按权限部署相应客户端应用系统。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需按市局统一要求,完成执法巡查车辆、车载和手持GPS设备(含专用移动SIM卡)及相关客户端用机的采购工作,并确保网络的联通及稳定。车载和手持GPS终端设备需要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配置(见附件1),设备所需专用移动SIM卡与本地移动公司联系(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