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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1〕112号)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更加全面、客观反映新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国民经济核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国民经济核算是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有效工具,是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在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新时期,加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对实施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还存在部门统计薄弱、基础资料报送不规范、数据收集困难等问题,对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产生了不利影响。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国民经济核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为目标,切实加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国民经济核算水平。
  二、加强部门统计工作
  国民经济核算涉及面广、关联度高、工作量大,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行业统计职能,建立统计数据质量的控制与管理制度,规范统计业务流程,确保统计渠道顺畅,报送统计资料不重不漏,报送数据真实准确。要加强对部门统计人员的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部门统计工作质量。要切实保障部门统计工作必要的经费,认真解决部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中央驻疆各单位也应根据地方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按地方政府统计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统计资料。
  三、切实提高国民经济核算基础数据质量
  各级政府统计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起本行政区域内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管理责任,规范核算方法,及时协调解决国民经济核算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努力提高核算质量。要增强服务意识,指导各部门建立规范的数据报送制度,使之客观真实地反映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部门报送数据的质量,促进部门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强对统计基础数据的管理,完善核算数据的审核评估机制,通过定期对核算所需的部门、专业基础数据进行评估与分析,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要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关注部门、行业、专业数据变化情况,加大对经济运行的监测力度,加强分析研究,准确反映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及时提供准确的国民经济核算基础数据,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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