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
(岳政办发[201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考评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岳阳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考评办法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市“五创”提质工作目标,通过科学组织、规范程序、明晰分工、明确责任、认真考评、严格奖惩,调动各级各部门单位参与城区农贸市场秩序和卫生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 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城区农贸市场秩序和卫生整治工作的领导,分别成立岳阳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和岳阳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考评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市工商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政府督查室、市爱卫办、市“五创”办、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云溪区、君山区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商局办公,负责考评城区农贸市场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考评标准
(一)市场设施。
1、有醒目的门头和市场名称标牌。
2、地面平整,破损地面得到修复。
3、给排水设施齐全、下水道畅通。
4、摊位设施齐全完好,框架加漆、台面整洁。
5、墙面洁净无污渍。
6、顶棚完好不漏雨。
7、线路完好,布局合理。
8、熟食经营“三防”设施完善,水产品经营设施不渗水、不溢水。
(二)市场管理。
1、设有日常管理机构和管理值班室(包括职能部门的值班室),且有专人配带袖章管理(大型市场5至10名,中小型市场3至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