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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三)认真开展培训工作。从2011年8月至9月底,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依法受委托 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组织的工作人员要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培训工作实行市、县(市、区)两级负责制,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有关部门予以配合。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培训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培训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部门要抓紧制订培训方案,配强师资力量,确保培训效果,按时完成培训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
  (一)市政府工作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在2011年10月1日前,制定贯彻《规定》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以《规定》为依据,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明确政府服务的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工作措施,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府服务工作作出系统安排。各县市区制定的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市、各县市区工作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要把加强公共服务、改进管理服务、健全政府服务平台、推进政府服务公开、强化政府服务保障、加强政府服务的监督监管作为政府服务的重点任务。
  三、切实加强公共服务
  (一)大力推进公共服务。要按照省委省政府下发的《湖南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和《规定》,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着力推进就业促进、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住房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文化、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用事业、扶贫、政府信息公开等公共服务,逐步建立健全符合实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制机制。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实现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行政机关要在着力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支持和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服务。行政机关要积极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外包、政府补贴等措施,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三)加强为民办实事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按年度制定公共服务暨为民办实事计划,并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财力和实际,在确保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公共服务暨为民办实事的年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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