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标本兼治。在全面清除“牛皮癣”广告的基础上,城管、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制“癣”造“癣”者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揪出一批性质恶劣、影响较坏的制“癣”造“癣”单位和个人,从源头打击制造“牛皮癣”广告的嚣张气焰。要建立健全“牛皮癣”广告清除监管防控体系,落实“牛皮癣”广告的清除和监管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发现并坚决制止随意张贴、喷涂“牛皮癣”广告的行为,将“牛皮癣”广告遏制在萌芽状态。
四、责任分工
娄星区、娄底经济开发区和涟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制定和实施各自辖区内“牛皮癣”广告专项整治方案,并进行检查、督促和落实,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对“牛皮癣”广告的立案查处工作。娄星区、娄底经济开发区所属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涟钢集团有限公司社会公用事业部要在市、区和公司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抓好各自辖区内“牛皮癣”广告的清除。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城区15米以上主干道、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设施上张贴的“牛皮癣”广告进行清除;负责对乱张贴、乱喷涂及散发印刷品广告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负责免费广告信息发布栏设置规划;对涉嫌制假、造假、诈骗等违法行为的电话号码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市公安局:负责对利用“牛皮癣”广告进行诈骗等涉嫌犯罪的行为进行打击。对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查处“牛皮癣”广告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工商局:负责对违法张贴、涂写内容不真实、不文明的广告依法进行查处。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对涉嫌买卖假发票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对物业公司及房屋中介公司的教育管理,并督促各物业公司做好小区“牛皮癣”广告的清除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市场管理部门对市场内“牛皮癣”广告的清除工作。
市经信委和电信、移动、联通、铁通公司:依法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查处通过“牛皮癣”广告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
各新闻媒体:负责对“牛皮癣”广告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大造舆论声势,动员全社会支持配合参与整治行动。各媒体开辟专栏,方便市民发布小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