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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娄政办函〔2011〕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娄底市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已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十七日

  娄底市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11〕33号)精神,为探索我市农产品现代流通的有效模式,推进农业产业化、解决农产品“卖难”、提升农产品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带动农村就业、改善人民生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顺应泛珠三角洲经济圈经济与社会发展趋势,长株潭“3+5”城市群经济一体化,娄底中心城区“北扩南移”及建设“湘中区域中心城市”的战略要求。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扩大内需、服务“三农”、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以打造稳定的农产品产销对接体系,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扩大流通规模和保障流通安全为核心,优先在具有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优势的娄星、涟源、双峰、新化、冷水江等五县市区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探索出农产品产销承接的有效模式,逐步建立高效、安全、通畅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切实发挥流通在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农副产品价格、促进农业发展、解决农产品卖(买)难和消费安全等方面的作用。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化投资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和企业投资。坚持产销区相结合的原则,引进和发挥销区信息、管理、资金等优势,以销区市场引导我市农产品现代流通试点的推进。坚持改造与提升相结合的原则,以我市现有农产品流通基础为主,结合我市“十二五”规划,整合、改造、提升现有的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优化重组农产品供应链。坚持依托龙头企业的原则,发挥龙头企业促进产品链条的优化组合作用,打造农产品现代流通新模式。

  二、试点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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