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当前水库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水管[2012]15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防)旱指挥部、水利(水电、水务)局:
今年以来,我省降雨明显偏多,截止2月底,全省平均降水量为231.6mm,比常年同期多54.1%。其中,杭州、湖州、嘉兴、宁波、绍兴、台州和温州等地偏多61%~79.8%,其他地区偏多22.9%~52.8%。全省水库蓄水量增加,水库水位上升较快,部分中小型水库水位已近正常水位。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仍将有持续阴雨天气,为确保水库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按照《关于开展“千库万人”大检查活动确保水库安全度汛的通知》(浙水管[2012]11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水库安全大检查,及时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严格执行病险水库限蓄的有关规定,对病险情加重的水库,要迅速降低水位,减少水库蓄水量,或空库度汛,并落实应急措施。
三、加强水库巡查工作,特别对于病险和高水位运行的水库,要加密巡查次数。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报告并按照预案要求积极组织抢险工作。如险情危急,要果断转移下游群众,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
四、项目法人要根据工程实际,制定、完善除险加固工程的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工情,并及时将汛情信息通知到工地、班组和施工作业人员,确保工程安全和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