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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㈡ 国民经济核算科。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核算全州及各县市地区生产总值;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负责全州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统计监督、预测和综合分析,提出宏观调控咨询意见;指导各县市国民经济核算业务工作;组织编辑和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组织实施全州投入产出调查;组织实施全州服务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全州财政、金融、保险、税收等部门服务业年度统计资料,对服务业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和评估,提供服务业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㈢ 业务科。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建筑业、劳动工资、城镇住户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开展有关行业的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

  ㈣ 工业能源统计科。

  组织实施工业、能源、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科技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开展有关行业的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

  纪检(监察)组: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自治州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4名(含纪检组长、总统计师),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6名。

  按规定核定机关工勤事业编制2名。

  五、事业单位

  ㈠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统计普查中心。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统计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6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等大型普查;承担大型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与分析研究工作;开展地方性普查等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全州统计调查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的统计并管理名录库。

  ㈡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统计信息中心。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统计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承担各种大型普查、调查及年报数据的处理工作;负责自治州统计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系统维护,统一网上信息发布和传递;负责机关局域网、互联网及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OA)的安全运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协助开展全州统计人员和各级统计信息机构计算机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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