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五”期间,我市要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500座,其中2012年底前完成中央专项规划内142座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任务,2013年底前完成5座中型和163座重点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任务,2015年底前完成18座重点大中型病险水闸的除险加固建设任务;到2020年,全部完成现有及新增的病险水库、病险水闸的除险加固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
(四)“十二五”期间,全面解决现有173.3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2013年底前解决中央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015年底前基本解决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积极推进规模连片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充分利用和发挥城镇自来水厂的供水潜力,不断扩大城镇自来水厂向周边农村供水的辐射范围,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目标。(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委、市卫生局、市教育局等)
(五)制定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用地政策,确保土地供应,对建设、运行给予税收优惠,供水用电执行农业灌排用电价格。(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物价局和南宁供电局等)
(六)加强农村饮水运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工程经营管理机构,落实管护主体,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基金,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等)
(七)“十二五”期间,全面实施国家西南地区重点水源规划,加快建设一批保障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重要水源工程。兴扩建屏山、宁村、达响等一批水库,建设宾阳县清平水库补水工程等缺水县城供水水源工程;加快城市第二水源建设步伐,建设大王滩等水库向城市供水工程。到2020年,重点水源工程基本建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用水需求基本得到保障。(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等)
(八)加快流域防洪控制性工程体系建设,以堤为主,堤库结合,联合调度。“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老口水利枢纽工程、邕宁防洪堤、石埠防洪堤及武鸣县、横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等防洪控制性工程。对20条中小河流中洪涝灾害易发、保护区人口密集、保护对象重要的重要河流及重要河段进行整治。到2015年,老口水利枢纽工程、邕宁防洪堤等水利工程基本建成,并发挥效益,从而使我市城市防洪标准达200年一遇以上,武鸣县、横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等县城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以上。到2020年,进一步完善城镇防洪工程,全市重要乡镇防洪标准达10年一遇,基本完成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城乡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高。要继续完善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全力推进城市内河河道、排水管网、排涝泵站等工程建设,提高城市整体防洪能力。要结合“中国水城”建设,统筹市政和城市防洪排涝建设,加强防洪设施的管理和养护,及时疏浚河道,疏通排水管网,确保通畅。要加强涉水管理,恢复和加大城市河湖调蓄能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北部湾办、市水城办、市西江黄金水道建设工作办公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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