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司〔2012〕37号)
各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省属监狱劳教单位:
现将《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司法部和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现就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着力加强先进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确保全体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强化宗旨意识、端正价值取向,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二、目标任务
按照“人人参与、标本兼治、群众路线、注重实践、务求实效”的要求,紧密联系队伍思想和工作实际,坚持教育与实践“两手抓、两手硬”,把提升队伍政治素养与增强能力水平紧密结合起来,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设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做到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创特色,确保从机关到基层,从领导干部到一般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人人参与进来、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使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保持“忠诚”这一政治本色,始终牢记“为民”这一宗旨理念,始终坚持“公正”这一价值追求,始终坚守“廉洁”这一基本操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队伍的新变化、新气象。
三、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