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继续加强项目谋划工作意见的通知
(辽府办发〔20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关于继续加强项目谋划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关于继续加强项目谋划工作的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2011年7月14日)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承上启下加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创新驱动”战略,推进我市“三个转型”,进一步优化重大项目布局,加强项目载体建设,推进重大项目谋划,确保投资接续,完成“十二五”经济工作目标,全市要继续加大项目谋划工作力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经济、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加大项目包装策划力度,全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围绕投资导向、抢抓政策机遇、紧盯市场需求、结合发展实际,按照“动态储备一批、持续推进一批、集中开工一批、竣工见效一批”的工作思路和“深、细、实、精、准”的标准,策划、包装、储备一批关系全局、影响深远、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形成科学规范、滚动有序、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项目储备库,为2012年和以后年份的项目建设提供充足备选项目,为顺利实现全市“十二五”规划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项目支撑。
二、重点谋划方向
(一)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谋划项目。
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家、省相关会议精神,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和投资导向上的变化,抓住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步伐,投资重点向现代农业、公共服务、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公益性项目建设等方面倾斜的机遇,用足、用活、用好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快速反应,准确把握,按照各自行业规划和要求,把上级政策和我市实际结合起来,切实谋划一批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生态建设、节能减排、社会保障及民生改善方面的项目,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二)围绕产业升级谋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