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
(包府办发〔2011〕168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全部完成是2011年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进一步加大我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改革目标顺利实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形势,提高认识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就是要建立公益性的管理体制、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激励性的分配机制、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长效性的多渠道补偿机制,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是一项政策性强、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当前,我市改革进程总体平稳,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市级统筹走在全区前列,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实现全覆盖,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稳步提高,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顺利实施,医疗卫生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明显改善。
但与全区一样,我市医改工作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各地区医改工作进展不平衡,综合改革进展缓慢,新机制建设明显滞后。目前,全市69个乡镇卫生院1132个编制已经自治区编办核准且市编办已下达分配意见,但人员聘用、安置等工作还在进行中,需要进一步加快进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核定工作虽已开始实施,但需尽快完成,以便为推进后续工作创造条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是一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全市各地区、市直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责任、强化分工、按时推进,切实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进度,确保各项改革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主要实施者,政府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医改工作负总责。按照年初市政府与各地区签订的医改责任书,各地区政府主要领导要组织召开推进本地区医改工作专题会议,总结分析医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完成本地区综合改革任务的时间表和具体措施,切实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力度,加快综合改革的进度,同时要将综合改革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医改办(设在市发改委)。
三、倒排时间,合力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