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粮食局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当前粮油购销和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津粮市场〔2010〕3号)
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县粮食局(粮办室),局直属单位:
现将《
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当前粮油购销和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10〕1号)转发你们,并就确保我市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正确认识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目前粮油消费进入旺季,各单位要把确保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保证粮油市场供应。各区、县粮食局(粮办室)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粮油调运和调配,加强货源组织调度,确保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满足市场需求。
三、落实应急供应准备。各单位要加强对应急粮油定点加工企业和销售网点的定期检查。各应急粮油定点加工企业要加大粮油生产能力和市场投放力度,保证粮油市场供应。各有关承储企业要加强对市级动态储备粮油的安全保管,保证小包装粮油储存的数量准确、质量良好,随时做好投放市场的准备,满足市场应急需要。粮食承储单位要加强储备粮油的库存管理,保证储备粮的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并做到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
四、加强产销衔接。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第三批粳稻谷、粳大米及在途粮食的进津入库工作,保证我市充足的粮源。
五、加强粮油市场监测。各单位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认真分析供求形势,随时掌握粮油市场供需和价格情况,对粮油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
六、强化市场监管。各区、县粮食局(粮办室)要按照《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粮食市场监管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粮油市场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开展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流通秩序。市粮食质检中心要加强对粮油质量的监测,落实国家粮油质量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