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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粮食局关于开展2011年夏季粮油安全检查的通知

天津市粮食局关于开展2011年夏季粮油安全检查的通知
(津粮储基〔2011〕14号)


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县粮食局(粮办室),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自入夏以来,我国多个省市出现了强对流、强降雨和超高温等天气现象,部分地方还出现旱涝急转,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我市也开始进入雨季主汛期、高温高湿天气增强,给夏季粮油安全储存带来不利影响,为确保我市储备粮油安全,市粮食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全市夏季粮油安全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和要求
  1、全面检查储备粮油安全储存状况及按市政府要求确定的成品粮油储备的数量、质量及定点储存情况。
  2、防雨防汛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着重检查雨漏、雨湿、设备、物资和值班等情况。
  3、规范化管理活动开展情况及各项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
  4、科学保粮的开展及储粮新技术应用情况。
  5、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情况,尤其是危险化学药剂的安全储存,规范使用及帐目记载情况。
  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严格制度、加强管理,对所有库存粮油、防雨防汛和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和“一符四无”鉴定,确保夏季粮油储存安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脚踏实地、一丝不苟的做好检查工作,确保夏季粮油储存安全和各项生产安全。
  二、检查的方法和时间
  采取单位自查,公司、区县粮食局互查,市局重点抽查的方法。自即日起到8月12日前,为单位自查和公司、区县粮食局互查阶段,互查结束后各单位将夏防总结和“一符四无”鉴定结果以书面和电子版文件的形式报市粮食局储备基建处(储备基建处邮箱:cbjjc@foxmail.com),8月15日后,市局将组织重点抽查。
  三、组织领导
  为搞好这次检查工作,市粮食局成立了以周庆平副局长任组长,周海副巡视员任副组长,局机关有关处室和有关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夏防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储备基建处(电话:27123582、27123533),负责具体推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和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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