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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关于美域豪庭33―46号楼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关于美域豪庭33-46号楼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津价管[2011]77号)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美域豪庭33-46号楼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39号)规定,你公司在西青区丽江道与昌凌路交口东南侧承建的美域豪庭为限价商品住房,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你公司对外销售33-46号楼住宅建筑面积118324平方米,可按平均每建筑平方米不超过7951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建筑平方米9143元,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楼号

门栋均价

1门

33号楼

8369

34号楼

8369

35号楼

7910

36号楼

7965

37号楼

8394

38号楼

7960

39号楼

7821

40号楼

7820

41号楼

7820

42号楼

7850

43号楼

7801

44号楼

7920

45号楼

7869

46号楼

8383

总体均价

7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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