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档案局转发《教育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建立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展档案教育的通知》通知
(津教委〔2011〕104号)
各区县教育局、档案局:
现将《教育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建立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开展档案教育的通知》(教基一函〔2011〕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开展全国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活动。现将落实《通知》精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依托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立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展档案教育活动,是教育部、国家档案局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
档案法》的重要部署,是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的重要举措,对于培养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情怀,加快推进素质教育,更好地服务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市区县档案部门依托丰富的档案资源优势,充分发挥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面向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开展了“三个一”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为创建全国中小学生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奠定了坚实基础。各区县教育、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全国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着力建立和规范利用档案资源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的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以全国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为契机,推动我市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服务再上新水平。
二、制订计划,积极申报。按照全国统一部署,首批全国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申报已经启动。各区县档案馆要认真对照全国中小学档案教育实践基地创建工作对基础条件、内容设置、活动形式、时间安排、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要求,抓紧制订工作方案,围绕争创全国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作出工作安排,切实抓好落实。凡申请首批全国中小学生档案教育实践基地的区县档案馆,请抓紧填写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于7月底前分别上报市教委、市档案局审核,经市教委、市档案局统一平衡后向教育部、国家档案局推荐。
三、加强协作,共同推动。我市创建全国中小学生档案教育实践基地活动由市教委、市档案局共同组织推动。各区县档案馆创建全国中小学生档案教育实践基地活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区县教育局、档案局具体组织实施。各级档案部门、教育部门要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条件。各区县档案馆创建活动中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