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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省重大科技专项入库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中药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要求研究中药新药实验室工艺的中试放大技术、工业化大生产工艺参数的确定;开展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和在线检测的中试研究,进行中药制药过程中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工程技术的研究。

  建设期内每个平台应完成不少于3个新药的中试放大服务,形成较高水平的公共服务能力。

  3.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为医药行业骨干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具有较好的中试、产业化等新药研发中下游阶段的研究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须投入相应比例的配套资金,优先支持有良好资金配套能力的项目。

  (2)申报企业须设有专门的研发部门并拥有专业研究团队,具有多年从事新药研发经验,在相关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综合科技实力,技术设施条件较好,技术特色明显,研发能力强,具有高水平专业技术队伍,能够代表相关领域或本行业较高研究水平。

  (3)申报企业应拥有5个以上已经上市或正在研发的新药品种,其中3个以上应已完成或进入临床试验阶段。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广东省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能为申报课题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不接受境外机构或境内外资控股机构的申报。

  (二)可单独申报,亦可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产学研结合的方式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和经费。

  (三)已获得本专项计划资助且未结题的品种和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单位能够按照课题要求配套相应资金,并出具配套资金证明和配套资金承诺书。当本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未获得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由申报单位承诺自行补足。

  三、实施期限

  2012年广东省“重大新药创制”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期限要求不超过3年。

  附件2
        市(单位)推荐计划项目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牵头申报单位

投资总额

项目新增产值

预计新增利税

是否列入所在市科技计划

项目实施起止年月

总投入

自筹资金

申请省财政

市县财政匹配

银行贷款

专题名称:

1

           

2

           

专题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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