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苏州市农产品平价直销店(区、点)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使用标准计量器具。应购置配备市质检部门规定的符合国家标准并经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并保证使用中计量器具准确性。

  (七)张贴公示管理制度。平价直销店(区、点)应建立正规的日常管理制度,并在店内张贴公示,规范销售经营行为和日常管理服务。

  (八)实施公开承诺。在店内张贴公开承诺,内容包括有关执行平价直销店规定,努力调控物价、保供稳价、利民惠民、提供安全优质产品、承担社会责任、提高服务质量、诚信经营等方面。

  (九)公布检测结果。对规定的平价直销产品,应每日醒目公布各项检测结果。

  (十)产品整洁。所销产品尽量剔去泥、烂、黄、废部分,提倡简单包装、组合包装销售。

  (十一)环境良好。店内应通敞明亮,产品放置有序,整洁干净,标志统一清楚,包装规范简洁方便,悬挂张贴醒目,提供良好环境。

  (十二)接受监督。公布投诉方式和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经营申请

  开设平价直销店(区、点),经营企业应提出开办申请,填写申请表上报审核(申请表式样附后)。

  九、签订协议

  经营者应按要求签订建设协议,认真履行协议明确的权利义务。

  十、人员形象

  店内人员应着工作服,工作服印有平价直销标志,挂工作胸牌,标明姓名、店名和服务号。人员穿着整洁干净,服务用语规范,服务态度好,开展微笑服务、便民服务、优质服务、规范服务、熟练服务。人员身体健康,符合从业人员规定要求。对店内产品熟悉,业务熟练,自身形象好。

  十一、建立台账

  应有专用销售台账,专人如实详细记录每日平价直销产品进货及销售情况,记清具体品种、数量、价格、产地、质量等情况。

  平价直销店设立申报表

单位(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企业性质 建立时间 
经营面积(平方米) 经营品种(种数) 
其中:平价农副产品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