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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苏州市农产品平价直销店(区、点)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强化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将农产品平价直销店(区、点)建设列入政府实事工程,纳入各级“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价格调控重要内容,作为推进“菜篮子”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各级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的运行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农产品平价直销店(区、点)建设,由市统一计划部署,各市、区政府负责,按任务分级建设,街道、社区要把社区平价直销店(区、点)建设作为便民利民的重要工作任务,在场所、人力、协调、宣传、志愿者服务等各方面积极支持、创造条件,全力推进平价直销店(区、点)建设各项工作。

  农产品平价直销店(区、点)建设工作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市发改委、农委、物价、财政、商务、监察、民政、工商、市容市政、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按照市政府《关于成立苏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苏〔2011〕13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通知》(苏府办〔2011〕143号)明确的工作任务和上级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部门职责。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平价直销店(区、点)有关扶持、运营、管理等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农产品平价直销店(区、点)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明码标价、台账、质量检测等制度,依法规范诚信经营。要广泛宣传建设农产品平价直销店(区、点)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扶持政策,推广经验做法,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注重探索创新。各地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在支持农产品平价直销店(区、点)建设、政策扶持、服务、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大胆实践和探索,创新有效的方法和载体。

  (四)实行绩效考核。将农产品平价直销店(区、点)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绩效考核范围,建立考核机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到实处,每年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督查考核,考核结果公开通报,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附件:
  苏州市农产品平价直销店(区、点)建设指南

  根据《关于推进苏州市农产品平价直销店(区、点)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实施意见》,为加强农产品平价直销店(区、点)管理,制定本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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