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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苏州市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的通知

  (四)未选取1~2项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或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决策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的,扣2分。(提供评估分析报告)
  (五)未按要求维护行政权力库、使用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网上政务大厅、行政监察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的,有一项扣2分;在用行政权力未全部在网上运行的,扣2分。(采用专项工作检查结果)
  (六)未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全年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时间少于9天的,扣2分。(提供培训方案和相关资料)
  (七)重大行政处罚未采用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扣2分。(采用专项工作检查结果)
  二、日常工作考核(26分)
  (一)未制定本系统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扣1分。(提供材料并根据政府法制监督平台日常报备情况进行考核)
  (二)年度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少于2次的,扣2分。(提供材料并根据政府法制监督平台日常报备情况进行考核)
  (三)全年部门领导班子专题学法少于2次的,扣2分。(提供材料并根据政府法制监督平台日常报备情况进行考核)
  (四)未在规定时限内向市政府报送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的,扣1分;全年未报送依法行政工作信息的,扣1分。(根据政府法制监督平台日常报备情况进行考核)
  (五)年内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而年初未申报立项计划的,扣1分。(由市政府法制办提供)
  (六)申报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时,未按要求报送项目草案文本、风险评估报告、立法成本效益分析报告的,扣2分。(由市政府法制办提供)
  (七)未按要求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扣2分。(采用专项工作检查结果)
  (八)本年度未在系统内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扣1分;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未按要求报送行政执法案卷的,扣1分;行政执法案卷存在不合格情况,有一卷扣1分。(采用专项工作检查结果)
  (九)未落实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案件报备制度的,扣1分。(采用专项工作检查结果)
  (十)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抽查测试,有一人不及格的,扣1分。(采用专项工作检查结果)
  (十一)未申领行政执法证件而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有一人扣1分。(采用专项工作检查结果)
  (十二)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法制监督平台的通知》要求,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在线培训考试系统专业题库的,扣2分。(采用专项工作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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