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2011年深化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全市2011年深化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全市2011年深化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09年以来,我市相继开展了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简称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有力促进了全市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冶金机械等行业各环节各层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努力促进我市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由明显好转向稳定好转转变,根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11〕29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2011年深化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43号)、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运政办发〔2011〕74号)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体部署,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0〕24号)为核心,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突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通过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