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主要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扩大社会影响
1.文明办、交警部门要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围绕今年的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大型系列宣传活动,适时举办有品味、有深度、有影响力的文艺汇演、文明交通演讲、文明交通知识竞赛等活动。
2.文明办要牵头协调教育行政、住建、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和组织,加强“运城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军营,引导人们践行文明礼仪,树立文明出行意识,规范文明交通行为。
3.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全国安全生产月、“12·2”全国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庆黄金周和春运等重要节点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掀起宣传活动高潮,大力营造安全交通、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
4.交警、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开展“护卫天使行动”和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组建女警队或在校园门前及周边道路设置女警护卫岗、女警巡逻岗,全力保障学生交通安全。定期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课经常化、制度化。
5.交警、交通运输、农机部门要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在驾驶人培训中增加文明驾驶方面的内容,进一步严格营运驾驶人考试,落实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措施,即:设立一个文明交通宣传教育阵地,讲好一堂文明交通常识课,每位学员看一次文明交通宣传片,参与一次交通劝导服务,每位新驾驶人参加一次文明驾驶宣誓仪式。
6.司法行政部门要将交通法律法规纳入“六五”普法宣传和干部法律考试内容,加大分值比例。充分发挥车友会、汽车俱乐部、交安委等团体和组织的作用,对私家车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导。
7.文明办要牵头协调工商、报社、广电等有关部门,建立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免费刊播制度,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联合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协调指导营业性广告公司制作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
8.根据《山西省2011年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要求,交警部门要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的规划、建设,力争年内全市十三个县(市、区)全部建成宣传教育基地,并确保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9.交警、广电部门要深入开展“畅行中国--文明交通在行动”百城百台大联播活动,用好交通广播及车载媒体,加强全市性交通信息权威发布,进一步创新节目形式,打造地域特色,推进节目本土化,最大限度普及文明交通理念。
10.文明办、交警部门要协调新闻媒体和网站,邀请党政领导以及有关行业部门负责人,就“文明交通,畅通城市”等话题进行访谈,提高全社会对文明交通的关注程度。在媒体、网站开设曝光台,对危险驾驶行为、交通陋习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