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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工作方案的通知

  张建洲 市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参谋长
  成 员:畅红梅 贾立荣 张青婵 段海斌
  高云峰 高 攀 李 伟 郭 鑫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及空港新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组织领导。
  四、工作职责及任务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杜绝失控漏管
  1.工作职责
  市政府:负责组织制订全市消防安全“五大”工作方案,负责全市“五大”活动的总体安排,跟踪掌握各行业、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五大”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对全市“五大”活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验收。
  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职责:负责组织制订本级行政区域的消防安全“五大”工作方案,负责辖区内“五大”活动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各行业、各部门、各乡(镇)“五大”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对辖区“五大”活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验收。(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于7月30日前上报市政府“五大”活动办公室)
  市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制订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消防安全“五大”工作方案,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五大”活动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 “五大”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五大”活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验收。(各单位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于7月30日前上报市政府“五大”活动办公室)
  2.大排查大整治分工
  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覆盖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商场、宾馆、学校、客运车站、旅游景点、化工及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农村、社区、建筑工程等其他容易引发火灾安全事故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根据职责分工,市直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本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分工为:
  (1)化工及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由市安监局负责牵头组织。
  (2)道路交通及客运车站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组织。
  (3)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牵头组织。
  (4)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由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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