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创业型城市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市委二届七次全会确定的建设现代农业强市、现代制造业强市、文化旅游强市、人才强市,将运城建成山西向东向西开放的大通道和桥头堡的十二五发展战略目标,全力推进我市建设创业型城市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业就业工程的意见》(晋政发[2008]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建设创业型城市与加快我市转型跨越发展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优化创业环境,努力营造创业氛围,以建设创业型城市为抓手,激发全民创业活力,形成以创业促就业,以创业促转型跨越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目标任务。截止年底,构筑起我市创业促进就业的组织保障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创业培训体系、创业服务体系和工作考核体系,建立政策扶持、创业培训、专家指导、项目推介、创业孵化、融资服务、开业指导、后续服务“八位一体”工作机制。力争通过一年时间,将我市建成省级创业型城市,通过三年时间,将我市建成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实现创业促就业倍增效应,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完善工作机制
为了加强对建设创业型城市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社部门牵头,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组。领导组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协调指导、督查落实和考核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本辖区创建活动的领导。
要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建立完善领导牵头推动机制。创建领导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完善社会化运作机制。创建领导组办公室每月牵头组织一次由工商联、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团组织参加的创建座谈会,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推进创建活动;三是建立完善四级联动机制。依托市、县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立创业服务四级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联动机制;四是建立完善创建工作信息专报制度,县(市、区)每月向市创建办公室报送一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五是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开展建设创业型城市各项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建设创业文化,形成人人“知创业、想创业、能创业”的全民创业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