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省局级人才库的通知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省局级人才库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机关各处室、直属机构:
  为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推动陕西地税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广大优秀人才的成长、储备、流动和使用提供更大更好的发展空间,切实提高全系统人才的科学素养、专业水平、服务能力、岗位技能和竞争力,根据《全省地税系统人才库管理办法》要求,省局决定建立省局级人才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人才库的管理工作,成立省局人才库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 长:李有仓 副组长:薛庚武 贡 献 赵常顺 王江宏 郝高发 王福堂 孙友睦 赵念青 呼兰中 张甲虎 张信立 领导小组成员由省局各处室负责人兼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省局级人才库的组建、日常管理、使用和指导系统建立市、县级人才库等相关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局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董智辉同志兼任。
  二、人才库类别 根据《全省地税系统人才库管理办法》和工作实际需要,设立五类人才库,分别为综合人才库、税政法规人才库、征收管理人才库、税收信息化人才库、税务稽查人才库五类。
  三、报名条件 政治坚定、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精通业务的从事税收工作5年以上,符合相关人才库岗位基本要求的且入选县区局级以上人才库的正式在职干部可报名参加综合人才库、税政法规人才库、征收管理人才库、税收信息化人才库选拔考试。 税务稽查类人才库成员从2011年全省地税系统稽查业务考试优胜人员中选拔产生,不再单独组织选拔考试。 省局机关、直属机构从事税收工作5年以上且符合相关人才库岗位基本要求的可按照选拔程序报名参加相应类别的选拔考试。 各人才库岗位人员基本要求见《全省地税系统人才库管理办法》。
  四、选拔程序 人才库选拔采取自愿报名、逐级推荐、公开考试、综合评定、书面通知的程序进行。
  (一)组建市、县局级人才库。市、县局级人才库由各市局负责组建,各市局根据《全省地税系统人才库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级人才库建设方案,于2011年8月底前组建完成市、县级人才库。对未通过严格考试程序建立过人才库的单位,要按照“凡进必考”的原则,重新选拔人员建立人才库。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