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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平市创建优质医院和评选满意医生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坚持标准,严格评选程序

  在推荐人选过程中,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把关,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真正“技术好、服务好、医德好”的医生评选出来,树立卫生行业形象,充分展示卫生队伍的精神面貌。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候选人,经查实后撤消其评选资格;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或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将取消满意医生评选资格,并对相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在开展全市“优质医院”创建和评选“满意医生”活动的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对管理规范、服务优秀、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医院、科室和个人进行积极宣传,为医疗机构改革和发展、促进医患和谐营造良好氛围。

  (五)动态管理,实行单项否决

  四平市“优质医院”称号自市政府公布名单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如医院有单项否决项目情况发生(附件4),将取消其四平市“优质医院”称号。

  附件1:
  四平市创建“优质医院”和评选“满意医生”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卫平    副市长

  副组长:苏 野    市政府副秘书长

  肖 刚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李天顺   市卫生局副局长

  孙立忠    市卫生局副局长

  蔡 潜    市卫生局副局长

  孙丽艳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 军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春青    市卫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日常工作。

  主 任:肖 刚(兼)

  副主任:蔡 潜(兼)

  成 员:市卫生局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附件2:
   一、医院基本情况及主要成绩

医院名称

医院等级

医院地址

法人

联系方式

活动负责人

联系方式

传真

电子邮箱

编制床位数

开放床位数

主要成绩、亮点(1500字左右,力求成绩突出、文字简练、内容生动,可另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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