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标准,严格评选程序
在推荐人选过程中,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把关,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真正“技术好、服务好、医德好”的医生评选出来,树立卫生行业形象,充分展示卫生队伍的精神面貌。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候选人,经查实后撤消其评选资格;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或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将取消满意医生评选资格,并对相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在开展全市“优质医院”创建和评选“满意医生”活动的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对管理规范、服务优秀、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医院、科室和个人进行积极宣传,为医疗机构改革和发展、促进医患和谐营造良好氛围。
(五)动态管理,实行单项否决
四平市“优质医院”称号自市政府公布名单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如医院有单项否决项目情况发生(附件4),将取消其四平市“优质医院”称号。
附件1:
四平市创建“优质医院”和评选“满意医生”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卫平 副市长
副组长:苏 野 市政府副秘书长
肖 刚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李天顺 市卫生局副局长
孙立忠 市卫生局副局长
蔡 潜 市卫生局副局长
孙丽艳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 军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春青 市卫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日常工作。
主 任:肖 刚(兼)
副主任:蔡 潜(兼)
成 员:市卫生局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附件2:
一、医院基本情况及主要成绩
医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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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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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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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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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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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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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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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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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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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床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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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放床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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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绩、亮点(1500字左右,力求成绩突出、文字简练、内容生动,可另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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