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思想素质良好
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本职工作,坚持病人至上,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无私奉献,在本系统、本单位有较高的威望,深得服务对象和群众的尊敬、信任和赞誉。
(五)工作作风正派
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严守职业规范,尊重科学、诚实守信、遵守纪律、廉洁行医、文明服务,不以医谋私、不追名逐利、不弄虚作假、不收受红包回扣,自觉抵制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个人服务零投诉。
(六)服务质量优良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尊重病人、关爱病人、方便病人,主动为人民群众献爱心、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病人综合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七)诊疗行为规范
病历书写规范,不存在乙级病历和丙级病历;临床用药合理,在医院组织的处方点评中,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排名前10位,在临床诊疗工作中不开大处方、花方,无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现象。
(八)无医疗纠纷发生
近3年来未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纠纷,遵章守纪,无违纪违法行为。
六、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9月30日)
各地、各单位务必于6月10日前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学习传达活动精神和内容,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确保活动的内容知晓率和范围覆盖率均为100%,保证创建和评选活动如期启动。
各参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固定广告牌匾、宣传橱窗等媒介,大力宣传活动主题、展示活动内容。通过在各单位内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拍摄电教片、举办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优质医院”和评选“满意医生”活动中的先进事件和典型个人。
(二)推荐评比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
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创建“优质医院”和评选“满意医生”活动领导小组,按照方案要求和评选条件,组织实施辖区内参评医院和医生的创建考核活动。
1. 推荐评比10家“优质医院”
各县(市)、区推荐1-2家医院参加四平市“优质医院”创建活动,推荐2家医院参加的,要对推荐医院进行排序;市直医疗机构在自评的基础上可自我推荐。
2. 推荐评比百名“满意医生”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要求进行全面部署,突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认真履行如下程序,层层评选、推荐“满意医生”(具体名额分配另行通知)。
(1)科室推荐:由各科室根据评选条件讨论推荐本单位满意医生候选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