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住建局开展打击建设工程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府建[2012]30号)
各区县住建局,市质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三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汕头市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方案》和《汕头市打击假冒伪劣建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展 打击建设工程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展 打击建设工程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附件: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打击建设工程
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汕头市委、市政府关于“三打两建”的重要部署,深入开展打击建设工程使用伪劣建材违法行为,根据《汕头市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方案》和《汕头市打击假冒伪劣建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二次会议,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汕头这一核心任务,严字当头,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建设工程使用伪劣建材专项行动,打、防、治、扶、建多措并举,坚决遏制伪劣建材流入建筑市场,严厉查处伪劣建材使用单位,曝光违法违规企业,严惩违法责任人,增强建筑行业各单位法制意识和全社会质量意识,建立健全打击制假售假长效监管机制,营造公平、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主要任务:严厉打击在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中使用假冒伪劣建材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无出厂合格证及未按规定检验合格的建材产品等违法行为,并与资质资格、招标投标、市场诚信等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加强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监理和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严把建材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