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市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邮政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市场监管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按照商品市场体系建设任务及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具体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河池市商品市场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其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如下:
组 长:陈 刚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韦祖林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吴林娜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韦 平 市商务局局长
韦 琪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永雄 市工信委副主任
黄祖桥 市财政局局长
何业平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 磊 市住建局副局长
韦汉鹏 市农业局副局长
麦高峰 市国税局副局长
覃东汉 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罗世会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韦国流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唐毓京 市粮食局副局长
覃加年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牙国汉 市物价局副局长
文 彪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袁彩娥 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王朝贵 市供销社副主任
宗志杰 市邮政局副局长
市商品市场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商品市场规划、建设、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信息通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韦平同志兼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协调解决本县(市、区)商品市场体系建设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市场建设工作的管理、组织协调和引导扶持。各有关部门要将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考核验收标准。要建立健全商品市场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合力,共同推进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
(三)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商品市场统计制度,加强对部门和县(市、区)商品市场建设工作绩效及发展状况的考核评价,将商品市场发展主要指标纳入各级政府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