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大市场、培育大企业。“十二五”期间,商品市场建设投资规模新增20亿元,建设、培育一批综合性商品交易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商业中心,培育5家年销售额2亿元以上的流通企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粮食局、供销社、邮政局)
(四)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完善城乡商业零售网点。合理布局城市商业中心,着力打造特色商业街,积极推进综合超市和社区商业、县城购物中心网络建设。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建设购物、餐饮、生活服务和休闲等多功能汇集的城市商业网络体系。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要求,继续实施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为载体的农村商品零售网络建设,再建400个农家店、5个日用品或农资配送中心,使全市乡、村农家店覆盖率达到90%以上,商品配送率达到60%以上。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的农村消费品零售网络。促进城市流通服务功能向农村地区延伸。(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粮食局、供销社、邮政局)
(五)大力发展新型流通业态。积极推进连锁经营,推动传统百货店商品经营结构和业态调整,发展品牌化、专业化、特色化经营,形成品牌专卖、系列专卖、特种商品专卖的连锁经营服务体系。积极发展专业性较强的家电、食品、建材等专业连锁超市,合理布局大型综合超市。加快连锁企业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提高商品配送能力。适应网络购物的发展趋势,鼓励传统零售企业建立网上销售平台,以网上销售促进门店销售,以门店销售支撑网上销售。规范发展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粮食局、供销社、工信委)
三、工作分工
(一)市商务局作为商品市场体系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商品市场体系规划、建设和培育工作,会同土地、规划、财政、税务、金融及相关部门提出并组织实施相关扶持政策。
(二)市发展改革委要将重大商贸流通项目列入本级层面重大项目推进。
(三)市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商业网点规划预留商业用地,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
(四)市住建局要把商业网点建设规划纳入到城镇发展总体规划,按规定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相应的商业网点设施。
(五)市投资促进局要把重大市场建设项目列入招商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