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11〕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关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的实施方案
为确保市政府承诺今年将集中力量为人民群众办好的十件民生实事取得实效,市政府提出实施十大民生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保障多渠道增加就业工程。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2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0.21万人;培训农村劳动力2.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5万人。(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残联等单位负责落实)
(二)推进公共教育均等化工程。建设49所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10所乡镇规范化中心幼儿园,新建扩建4所中等职业学校,提升20所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新建扩建4所特殊教育学校。(由市教育局、市残联牵头,会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妇联等单位负责落实)
(三)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工程。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5.86万人,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2.8万人,其中60岁以上人数达到14.6万人。(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残联等单位负责落实)
(四)完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工程。力争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继续稳定在98%以上。落实国务院确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政策。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确保低保对象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和医疗救助。(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市农业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编办等单位负责落实)
(五)完善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工程。完成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二甲水平、并有1-3所达标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每个街道都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为边远地区、山区配置流动巡回医疗服务车。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绩效考核等为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的省级平台,并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衔接,提高基层规范化服务水平。完善并严格执行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操作规范和考核办法,提高服务水平。继续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再补种10.96万人左右,全面完成补种任务。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为4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完成3000户无害化厕所建设任务。创新机制,全面提升疾控服务能力,推动传染病、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快推进汕尾市精神病医院建设。(由市卫生局牵头,会同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残联等单位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