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加大职业卫生防治力度。加强对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防控。建立健全重点职业病危害监测哨点网络、中毒控制与医疗救援网络和职业病防治信息体系,逐步扩大职业健康检查覆盖面,组织开展对部分地区劳动者健康状况调查,开展对尘肺病、职业中毒、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等重点职业病的监测。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和职业健康促进。
6. 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大力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组织实施“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和“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弘扬健康文化,培养健康技能,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大力开展控烟工作,开展控制烟草危害与成瘾行为的健康教育。
7.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扎实推进各项卫生创建工作,落实病媒防制各项措施,大力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以卫生创建活动为平台,动员全民参与,协调有关部门配合,抓好城乡卫生整治和卫生管理制度建设,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稳步推进建设健康城市、健康镇村活动,选择有条件的城市、镇开展试点工作,为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奠定基础。
8. 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信息沟通,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开展食品安全标准清理整合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工作,提高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加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力度,进一步提高防范、处置、化解因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9. 大力推进卫生监督工作。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在全市开展城市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监测,提高水质检验能力。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继续实施消毒产品及涉及饮水卫生安全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检。加强以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为重点的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提高放射诊疗许可率和防护水平。加强环境污染对健康影响监督、评估工作。推动农村的薄弱地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加大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力度。
10. 做好卫生应急工作。重点抓好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完善信息报送、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制度,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预警工作。以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突发事件心理卫生援助为重点,加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全面做好各类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积极开展重大灾害事故紧急医学救援,做好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加强鼠疫检测、监测及预警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单位的鼠疫诊疗和救治能力。
(四)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加快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障和商业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1.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巩固提高新农合制度的覆盖面,推进新农合与其它各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及转移接续,实现基本医疗保障覆盖全体农村居民。不断提高筹资水平,健全新型农合动态筹资增长机制,新农合个人缴费占人均筹资的比例达到20-30%。提高住院报销补偿比例,扩大门诊统筹覆盖面和补偿水平,“十二五”期末基本实现门诊统筹全覆盖。推行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适当扩大病种范围,提高对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通过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使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不低于80%。加强医疗保障监管,健全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基金结余,建立比较完善的风险调剂金制度,增强基金的有效使用、运行预警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对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诚信评价制度。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建立新农合重大疾病补偿办法。
2. 完善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覆盖就业人口,重点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困难企业等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视解决老人、残疾人和儿童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提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支付限额,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地市级统筹。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困难人群参保及其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提供补助。
(五)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1. 加快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建立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的基本药物制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和省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扩大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实行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全部纳入基本药物实施范围;县及县以上公立医院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按规定比例使用,提高基本药物制度的可及性。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2. 建立和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对用药目录、药品定价、招标采购、配送管理实行四统一,实现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品质良好、价格合理、供应及时,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基层用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使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3. 加强基本药物管理。建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强化基本药物使用管理,规范基本药物临床应用,促进医务人员和群众普遍形成合理的用药习惯。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六)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新型管理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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