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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政办发[2011]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2011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部署,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促进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1〕29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强化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职能,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治理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及时查处食品违法大案要案,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增强公众食品消费安全感,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不受危害。

  (二)具体目标

  1.按照《辽宁省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标准》(辽食安委发〔2011〕6号)的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县以下基层组织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的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开展。

  2.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行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种植业菜篮子产品合格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3.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

  4.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5.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有效运行《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管理系统,做好餐饮服务监督抽检、食品安全调查评价、风险监测等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餐饮服务单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二、重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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